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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新闻发布会

点击次数:更新时间:2014-03-15 13:03:19【打印】【关闭】

《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新闻发布会

 
2014年2月2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新闻发布会。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和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介绍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们,今天我们的新闻发布会比平常晚了一小时,是之前有一个北京市的百名发言人集体上微博的仪式,所以很抱歉。今天我们这个新闻发布会的主题就是很单一集中在《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这个话题上。大家都知道,三中全会以后北京的改革力度很大,中小企业是重要组成部分,在各方面都起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之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有一个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法,这个法规已经出台了,我们结合北京市的有关情况,通过了《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今天就这个《条例》,我们请有关部门的领导给大家做一个解读。今天我们请到的出席发布会的领导有:北京市经信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姜贵平;北京市财政局副局长王婴;北京市国土局副总规划师王兵。市科委、规划委、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委、工商局、统计局、金融工作局的领导都坐在第一排,大家有问题也可以请他们来回答。
  下面请姜主任介绍情况。
  姜贵平:尊敬的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大家知道3月1日《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就要实施了,今天我们联合国土局、财政局还有所有成员单位在这里开一个新闻发布会,在这里我谨代表主办单位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社会各界和媒体朋友们表示感谢。
  在各方面的广泛关注和大力支持下,《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于去年12月27日通过,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对全市中小企业而言,《条例》的颁布实施是一件大事。下面,我代表市经济信息化委,就《条例》的立法背景、重点内容以及贯彻落实的有关思路,给大家进行介绍。这部法注重分类发展和制度突破,是一部彰显北京特色和改革精神的新法;给政府“束权”和“加责”,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是一部规范行为的硬法;遵循市场规律和平等公正,体现扶持和规范并重,是一部扶持中小型市场主体的善法。总的来看,《条例》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符合企业发展的规律。
  一、关于立法背景
  大家都知道,当前,中小企业已经成为首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首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扩大就业、推动技术创新、改善民生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颁布实施后,本市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以政府或者部门文件的方式先后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二是将指导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职能统一到市经济信息化委。三是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发展基金,并不断扩大规模,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四是搭建中小企业投融资服务平台,推动中小企业与银行、担保机构等金融机构对接。五是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加强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本市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型企业发展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亟需通过立法予以破戒。比如,我市产业用地资源紧张,用地成本昂贵,导致中小企业的创立与发展空间不足;科技创新资源面向中小企业的开放、共享程度不够高,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强;中小企业市场面不够宽,融资难问题依然突出;面向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体系不够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还处于探索阶段。针对上述问题,市领导高度重视、多次批示,安排有关部门抓紧制定相关举措并启动立法工作。对此,社会各界积极回应,部分中小企业和行业协会建言献策,众多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纷纷提出立法提案和建议,加快中小企业地方立法的时机不断成熟。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2009年以来,市经信委专门组织力量,扎实开展立法前期调研。2010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论证同意《条例》立项。市经会同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市政府法制办和北京联合大学成立立法工作小组,深入调研,多方听取意见,反复修改,形成草案送审稿,于2013年2月正式报送市政府审查。市政府法制办征求了各区县政府、市政协各部门、市政协、人大以及有关行业协会等方面意见,并通过互联网公开征求社会意见,修改后的送审稿,于6月提交市政协常务会讨论通过,形成立法议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经过市人大财经办、法制办的进一步征求意见和仔细斟酌、推敲修改,《条例》草案内容更趋完善。7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11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议。12月27日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表决,最终获得高票通过,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应当说,《条例》的颁布出台具有重要意义,它是全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重要里程碑。《条例》确立我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保障和制度纲领,传递出全市上下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鲜明态度;巩固有效的政策措施和宝贵实践,为国家修订中小企业法进行了有益探索;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为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关于主要内容
  《条例》共分为7章43条,包括总则、创业扶持、技术创新、资金支持、市场开拓、服务保障、附则等。《条例》的文本已经发给大家,我这里仅就立法亮点内容进行介绍。
  (一)明确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方针
  为保障本市中小企业发展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条例》在规定“对中小企业实行积极扶持、加强引导、完善服务、依法规范、保障权益的方针”的基础上,明确对中小企业发展实行分类指导,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和发布分类发展指导目录明确鼓励、限制和禁止中小企业从事的产业。
  (二)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责任体系
  一是在政府层面,在规定市、区政府责任的同时,明确市和区县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统筹协调机制。二是在部门层面,明确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三是在社会层面,明确支持有关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通过多种方式服务中小企业。明确利用社会力量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引导各类社会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社会化服务。
  (三)具体扶持和保障措施
  《条例》主要从创业扶持、技术创新、基金支持、市场开拓和服务保障等五大方面进行了制度设计。
  1、在加大创业扶持方面。一是关于企业设立。明确政府部门应当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投资创办中小企业,为中小企业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和平等的市场准入条件,本市逐步完善市、区县、乡镇创业服务体系。二是关于用地。第三,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可能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产业用房,出租给中小企业使用,也可以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持股设立中小企业货币创建小企业创业基地。
  2、在激励技术创新方面。一是支持参与科技项目,支持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承担货币中小企业直接申报承担各类科技项目,并要求科技部门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服务。二是促进技术与资本对接。要求主管部门会农有关部门定期组织中小企业创新推介会,推荐中小企业项目。
  3、在深化资金支持方面。一会儿财政局王局长也会介绍。
  4、在支持开拓市场方面。一是关于政府采购,规定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行政部门应在年度采购预算总额中安排一定的比例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得再政府采购中设置不利于中小企业的歧视性条件。二是关于市场推广,规定中介结构、行业组织可以由计划地组织中小企业参加国内外展览展销活动,对于符合条件的,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支持。
  5、在服务保障方面。《条例》从规范政府行为、信息公开、公共服务、人才培养、信用建设、举报投资等方面规定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保障。一是关于公共服务体系,规定本市设立市和区、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引导各类社会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体社会化服务。二是关于行政责任追究,明确规定7类禁止行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如有这些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同时建立中小企业维权渠道,规定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并做好协调处理。
  三、关于贯彻实施
  今年是《条例》实施的第一年,市经济信息化委将会同市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各区县和行业协会,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使立法的精神播及到社会的每个层面,使《条例》的制度利好惠及到最广泛的中小企业。
  (一)全力做好《条例》立法宣传 
 
  市经济信息化委进会同全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的相关成员单位,借着《条例》的贯彻实施,统筹加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新闻宣传工作,强化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和媒体支持的良好舆论氛围。我们将畅通多层次的新闻宣传渠道,通过专报、专刊、专栏和专访等形式,全方位、立体化地宣传报道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成就、工作举措和立法亮点。同时,我们还将面向区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开展专题法规培训讲座,对法规进一步解读,为《条例》的全面贯彻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总之,通过一系列宣传举措,我们要引导社会力量更多地关注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型企业的创业、生存和发展问题,进而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参与到扶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中来。在这方面,我真诚地希望在座的新闻媒体朋友给予大力支持。这里我也向大家通报一下,刚才王主任主持的新闻发言人的新闻发布会上,我也在现场,我的微博和微信的用户名是“荷花鸽子”,欢迎大家关注,我们将为大家提供服务。
  (二)切实抓好重点工作落实
  市经济信息化委将会同全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照《条例》内容和各部门行政职能,形成年度折子任务和落实举措,定期跟踪督查分工任务工作进展。尽快形成贯彻《条例》的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办法,让创业扶持、融资服务、市场拓展等方面的发展举措尽快落到实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融资等九大专业服务。新认定30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30家小企业创业基地。成立中小企业服务联盟,扶植培育相关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发展。规范运作使用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支持创业型、成长型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扩大集合信托、集合债等创新融资产品的发行规模,2014年力争达到70亿元。我说的只是经信委这一块,像中关村,各个区县都有这方面的工作。
  中小企业是首都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动力源泉,全面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具有重大意义。让我们乘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春风,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坚忍不拔的意志和全力服务企业的务实作风,依法促进北京市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不断激发首都中小企业的发展活力和创新力。我的介绍到此结束,下面请大家继续听取财政局和国土局的介绍,谢谢。
  主持人:谢谢姜主任的介绍,下面我们请市财政局副局长王婴给大家介绍财政方面的支持情况。
  王婴:各位媒体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刚才市经信委的姜主任把《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的相关情况进行了一个全面的介绍,下面我就围绕支持我市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财政政策做一个简要介绍。
  有这么几个方面。一个是就目前来讲,我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政策,近几年,我市采取了专项资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等多种方式支持了中小企业发展,重点解决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科技融资等系列问题。主要有这么几方面。一个是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建设。近两年来,我市积极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小企业的促进法的相关要求,落实我市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每年安排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8亿元,重点用于解决加强公共服务平台,中小企业创业基金建设,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创新金融品种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式,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用于健全便民商业服务体系向支持民生,服务业的发展。大力推进现有的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推进小微企业发展,和公共服务建设比例不低于50%。
  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定并发布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以及中小企业创新融资相关的实施细则。形成了支持上述三类事项的长效机制。这是第一块。
  第二个内容是建立政策性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增资机制和小微企业担保代偿补偿机制。市财政局出资与中关村发展集团,首创,国资公司共同设立了三家政策性担保再担保机构,目前已成为北京市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主渠道。面对逐步增多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需求,市财政对三家担保再担保机构的资金增资机制也相应建立并不断完善。
  2012年底,市财政局安排10.4亿元,同时引导社会资金16.1亿元,对以上三家政策性担保再担保机构进行了再次增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能力有了改观。2013年,为鼓励和促进担保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市财政对代偿补偿政策进行了完善,建立了小微企业担保风险补偿全覆盖机制。出台了《北京市小微企业担保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块内容是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创新财政支持中小企业的方式。北京市中小企业创业引导资金自2008年7月启动以来,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共同重点投资于符合北京市功能定位和相关产业政策创业期,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市财政累计投入9.2亿元用于引导资金的增资。截止到2013年12月,引导基金已参股方式与国内优秀创意投资企业合作设立6批24家创投企业,基金共规模超过39亿元,财政基金放大倍数约3.91倍。这是第一块内容。
  第二块是贯彻市人大通过的这个《条例》。我们去年对原来北京市用于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类资金进行整合,设立了北京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2013年,按照政策性,全局性,引导性,市场化的原则,设立北京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以资源整合,资金统筹,方式创新为手段,资金旨在通过市场化管理方式,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和带动各类社会资金支持初创期,成长期中小企业,扩大全社会对中小企业支持的资金规模,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当年,市财政统筹安排首期资金16.2亿元,设立北京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基金主要以股权,引导基金,担保等参股支持方式与社会资金合作,利用各类金融工具和手段,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三是政策采购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认真贯彻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暂行办法,2013年我市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的占同期的95.2%,授予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同期的23.74%。
  第四块内容是科技方面支持中小企业的现行政策。这个主要也是去年我们投入了科技金融专项资金和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共2.7亿元,用市场机制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分担企业融资风险,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有效推动科技型,科技创新要素与金融资本的相结合,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局。
  最后,我想介绍一下下一步的安排。下一步,市财政将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依照《条例》继续做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和机制,努力做好搭建平台和引导工作,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王局长,下面我们请国土资源局的王总规划师介绍一下土地政策的有关情况。
  王兵: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刚才姜主任和王局长把有关的综合政策进行了介绍。我们认为从国土的角度来说,《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的发展是对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国土局将在指导下制定一些办法和方式,以切实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具体有几方面。第一是土地市场方面。中小企业甚至小微企业能够和各种大中型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尤其是招标中设立同等条件,切实保障中小企业在土地交易,土地市场中获得同等地位。同时,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集体土地可以通过使用权入股的方式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同时我们会制定具体的措施,切实推进集体土地上建设厂房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发展企业。因为中小企业是属于出生阶段,很多方面是弱势,所以在土地政策方面将进行支持,包括国有土地是不是考虑中小企业的需求,比如说将地块划小,出租,或者是采取出让年限缩短,现在是40年,或者是我们可以采用5年、10年,以减少企业入盟的资金或者是门槛。另外是我们主动服务和保护中小企业在发展中使用土地的一些权益。很多中小企业在发展当中不可避免的碰到一些,尤其是现在集体建设土地的改革刚开始,可能一些政策障碍,一些政策不衔接的问题,包括一些权属问题,国土局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这项工作我们前年已经开始了,这些活动我们已经在做了。北京要以环境为优先,矿的方面总体是收缩的,土地使用方面是要有引导,这是第四方面。我们会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发展的方向,及时把有关土地市场变化的信息,现在建设全市的土地公开监测系统,把土地市场和变化信息通报给中小企业,按《条例》来说的话,有一些产业发展的要求,一些进出进入的东西,来调整企业的发展方向,适度的改善企业的结构。这方面土地政策将给予支持,包括中小企业在小地域建一些更多的建筑,我们国土局都会实实在在的支持,包括容积率调收,我们可以减收或者是免收国土这一块的。集体建设用地上我们将通过和集体经济组织一块是入股的方式还是什么方式,这方面给予支持,保证他们在成本适度的时候能够支持。最后,这方面,国土局将在经信委的统一协调领导下,我们共同积极开展一些细的工作,具体的工作落实到各个局,国土局这方面一定会做得更好一些,让大家满意。谢谢。
  主持人:谢谢三位领导的详细介绍,下面把时间交给记者朋友们,请大家提问。
  《北京晚报》记者:咱们这个《条例》里面提到有一个技术创新,我想问一下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设立研发中心的企业给予怎样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本市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现在的进展怎么样?谢谢。
  姜贵平:谢谢晚报,一直对我们很重视。刚才您提的问题关于中小企业设立研发中心的事。中小企业刚开始从发展到一定的阶段,可能还没有能力设立研发中心,但是它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设立研发中心。我们有规定,对北京市的研发中心和全国的研发中心,北京市的是要奖励100万,对全国的研发中心奖励200万,鼓励这些企业一个是要研发,还要研发投入。当然在推举的时候,符合条件的时候还有一些指标。您说的中小企业设立研发中心目前可能还要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才有能力来设立研发中心。但是,我们可能要倾向这些符合北京的技术发展方向的,或者是投入少,产出多的,资源消耗少的这些有一些倾向,在打分上,专家评定上,再研究,来鼓励这些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加大研发投入。谢谢。
  还有一个刚才您讲的基金发展规模,刚才王局长已经说了,我们的发展基金已经归集了16.2亿元,还在进一步的归集中。基金的数量不是一个重要的,而是如何使用。一个是要统筹使用,一个是要用在支持中小企业的服务平台和中小企业基地上,因为把平台的能力提高了,我可以服务众多的中小企业,而不是一家一户支持。再有是把基地建设好了,使基地里的企业更好的发展,这是第一。第二是要支持中小企业的融资,再有是引导创投机构跟我们的基金结合,支持一些初创期和成长期的中小企业发展。谢谢。
  《北京日报》记者:我想问一下国土局的王总工,关于第14条,规定中小企业落户农村的这块,具体的程序是怎么办理的,比如说我是一家中小企业,我去村里租了一块地就可以建产业用房了吗?
  王兵:目前的政策按十八届三中全会不是解决租地建房,而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房出租,这是两个概念。还有一种方式是用这个建设用地入股,和企业合资合作,这么经营。程序目前首先当时是规划清晰,是不是集体变更用地,因为农村的地很多,咱们知道现在是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用地,所以你别在农田上建。而后是跟乡镇有一个明确协议,协议之后国土局申报。申报之后有一系列的程序,比如说要进行预审,规划的确定,这些都是建设中的,建设中跟国有的是一样的。无论是建厂房还是出租厂房,一般是由县级以上的政府批准的,北京市是区县批准,因为建设用地比较多,不同种类还很多,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企业自己租地建厂房,这块是目前政策没有开通的。现在的政策是村集体组织建厂房租给你,第二是可以用这个入股,共同开发,目前还没有开发您说的直接租了去建。
  《北京法制晚报》记者:我想问一下王局长,第29条,我们会在年度政府采购安排一定的比例安排中小企业,这个实施之后,会不会对中小企业提出一些新的要求?谢谢。
  王婴:按照现在的政府采购法,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应该是所有的采购人和供应商一律是平等的。现在所谓的对中小企业的倾斜,实际上是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对供应商的标准认可,这个过程。应该说,对于供应商的资质的审核对中小企业是倾斜的,并不是说对那个供应商,就偏向中小企业,让中小企业去中标。实际上来讲的话,咱们贯彻中小企业的促进法,实际上更贯彻政府采购法,是不矛盾的,应该是两条法同时都是应该严格依照法律去做的。不知道我的回答你能满意吗。
  现场记者:我想问一下王局长,年初北京日报发给北京市的209项折子工程,第13条是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目前到了什么程度了,会不会有具体的信息,什么时候公布?还有一个问题是想问国土资源局的王主任,就是第36条里说北京市要加快构建新型农场经营体系,要在今年推进土地确权办证,这个确权办证已经进行到了什么程度,是不是已经在做了?另外一个是昨天新华社有一个信息,北京市公布了一个汽车产品目录的这么一个东西,这个想问一下经信委,北京市今年已经建成了100个充电桩,今年年内要建成1000个,这个对中小企业会不会有一些具体的倾斜,比如说有一些企业有资质,可不可以竞标?谢谢。
  王婴:你说的政府购买服务的问题跟政府采购是两个概念。这是第一要解释的,具体的购买服务的情况,咱们下来再沟通,这个跟中小企业的这个不能说没有关系,但是没有直接的关系。
  王兵:这个折子工程,政府会正式推行,届时会有一个计划安排,目前工作已经在展开,究竟进行到了什么程度,到时候折子工程下来以后,我们按这个进度去推进。
  姜贵平:感谢您关心北京市汽车的发展。这里先说一下,北京市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总牵头单位在科委,电桩建设在发改委。
  北京电视台记者:在这次《条例》当中,我看到要设立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在我之前的采访当中,我采访到了北京市投融资的公共服务平台,发现他们有很多的创新做法,包括信托等等,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新的措施,所以想问问,这次《条例》当中规定了像进一步的1+16+N的平台,有没有更具体的做法,让中小企业有更大的期待?谢谢。
  姜贵平:感谢您关心这个问题,因为中小企业融资难,不仅是中国的问题,也是世界的问题。为了解决融资难的问题,我们首先搭建了一个融资平台,是1+16+100,1是北京是一个大的平台,16是16区县,100是我们设立了担保机构,中介组织在这个平台上,中小企业有需求往上提供,给他提供一个融资平台,加快融资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对接速度,适合个性需求的融资产品。还有创新融资,比如说信托,债券,比如说去年我们经信委这一块融资总额是60.67亿,这是一个创新。还有比如说我们对软件企业还搞了软件的代产品,你可以提供你的软件著作权我们跟北京银行进行创新,为这些轻资产的企业也进行了创新的融资产品。再有,我们利用创新引导基金,跟社会的投融资机构组织了20几家投资基金,对符合北京产业发展需求的和趋向的一些企业进行投融资,目前投了70多家企业,有的企业已经上市,有的企业的资金已经回到我们的资金池,我们可以继续支持一些成长型或者是初创型的企业。谢谢。
主持人:时间关系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领导们介绍的情况,也感谢媒体们关心我们的话题,请大家跟进中小企业的发展,也希望媒体支持。谢谢大家,再见。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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